项目五年期目标捐赠额为3至5亿人民币或同等价值的物资。同时,募集善款支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逐年向全国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深度和广度的服务。项目实施流程如下:
每年3月至4月,草拟项目文件根据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及基层医院基础装备目录下发至各省卫计委,采集基层医院设备需求信息。
按照项目执行细则进行执行。
上报申请信息。各省卫生计生委将提出申请的基层医疗机构信息汇总并报送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下发文件及材料。项目办负责寄发协议书、填写说明、设备清单、设备配置单或设备参数等相关文件与资料,各省卫生计生委逐级下发至基层医疗机构,待其收到资料后按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和操作。
审核批复与公示。各基层医疗机构将项目申请要求的文件填写完毕后报项目办审核,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名单汇总,同意下发批复文件至各省卫计委并进行网上公示。
协调设备出库。基层医疗机构与服务单位确认服务关系并传真确认单后,项目办将联系服务单位协调设备厂家完成出库工作,并确认捐赠相关设备的仓储、物流、保险报价、安装培训等系列手续。
设备接受安装。基层医疗机构收到捐赠设备后,办理接受手续(在接受函、接受清单、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联系项目办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结束后,基层医疗机构将收到盖章后的捐赠协议书。项目手续完毕。
注:设备质保期及维修服务因不同设备而有所区别,具体详见协议书,厂家服务承诺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如基层医疗机构对设备厂家后续服务有异议,可直接由项目办进行协调解决。
捐助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安装、培训等相关工作。
各省上报需求低于80家,由项目办人员直接与上报医院沟通答疑,达成共识后签订协议,并在医院具备安装条件下协调督促设备捐赠至医院,医院确认设备后,项目办通知厂家安装培训。原则上协议签订三个月内项目执行完毕。
各省上报需求的医院如超过100家,由项目办组织医疗单位集中开会现场答疑并签订协议。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下发项目第二期文件通知,项目办持此文件联合地方公益组织共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