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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患者救助计划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在贫困县继续实施“健康暖心”工程,开展大病患者救助活动,切实缓解项目县因病致贫群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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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我国,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逐渐凸显。根据全国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地区因病致贫率连年攀升,2008年已经达到37.8%,而1998年仅为23.1%。近年来的数据表明仍有较大比例的农村居民出现因病返贫的情况。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低,我国2954万贫困农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1247.3万户,占贫困户总数的42.2%,家庭人口3364.3万人。并且,农村居民因健康水平下降导致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被剥夺,更容易陷入“健康状况差—贫困—健康状

扶危济困,精准扶贫。...
项目背景对象和内容组织和实施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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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县结合当地实际,在新农合大病保障范畴的20种重大疾病中选择2~5种大病作为救助范围。对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困难 的,经政策报销(新农合、民政救济等)和保险理赔后的个人承担医药费部分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对困难家庭人员因意外伤害无责任承担紧急救治发生的医药费超过1万元的以及家庭特别困难(无稳定经济来源、家庭其他成员无劳动能力)且因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对60岁及以上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因家庭成员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老人给予生活扶助。可按月或季度发放,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除特殊情况外,上年度获得救助的老人不在此次救助范围内。


  鼓励地方给予财政资金配比,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各地方可结合实际问题,在此救助方案的基础上考虑其他更迫切、合理的救助方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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